能源催化转化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依托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整合原催化基础国家重点实验室及大连化物所能源领域骨干研究力量组建而成,于2022年5月被纳入国家紧迫领域全国标杆实验室(全国首批20个)并进入试点建设。
根据科技部《全国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国科发重[2025]44号)等相关规定,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为充分利用实验室平台资源,提高开放和共享程度,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实验室面向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等设立开放课题,鼓励相关领域科研人员围绕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开展合作研究。
一、资助标准
1. 2026年度开放课题主要资助围绕催化基础、化石能源低碳利用、电化学与储能、氢能与多能融合、智能化工等能源催化转化前沿领域,开展以应用为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创新性或交叉学科的探索性研究。
2. 资助额度为15万元/项,执行期限为2年,每年不超过40项。
3. 开放课题经费需在实验室内使用,经费不予外拨。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需为实验室非固定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具备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
2. 申请人需要与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作为合作者共同申请,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
3. 同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且在研承担的开放课题合计不超过一项。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附件一),申请书内容不得含涉密内容,申请须符合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附件二)。
2. 申请书word版本和完成相应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需清晰完整)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实验室邮箱。
3. 提交截止日期:2026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堃,毛佳
电话:0411-84379307
邮箱:sklce@dicp.ac.cn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57号,大连化物所催化楼A309
邮编:11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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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能源催化转化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附件二能源催化转化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暂行)